云南一家藥店因銷售過期龜甲膠被罰款3萬元
2024-03-12行業(yè)資訊
內容源自 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2月21日消息,曲靖福緣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因銷售超過有效期的藥品,被麒麟?yún)^(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
據(jù)公告內容,曲靖福緣堂大藥房有限公司一分店店內員工將自己攜帶在包內的超過有效期的“龜甲膠”銷售給消費者,共收到貨款470元。同時,曲靖福緣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六分店店內員工在經(jīng)營過程中將庫房內放置在“過期藥品待處理”區(qū)內的超過有效期的“龜甲膠”銷售給消費者,共收到貨款4000元。上述兩個藥店內銷售的龜甲膠已超過有效期。該批“龜甲膠”由于當事人未建立進銷貨臺帳,通過詢問筆錄得知違法所得共計:4470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已構成了銷售超過有效期藥品的經(jīng)營行為。
曲靖福緣堂大藥房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構成了銷售超過有效期藥品的違規(guī)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云南省市場監(jiān)管減輕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的規(guī)定,麒麟?yún)^(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曲靖福緣堂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了如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4470元,罰款30000元,以上兩項合計34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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